【主题】 常宁市水利局对《宜水(常宁段)、白水(常宁段)、浯水(常宁段)、潭水(常宁段)、庄泉水等13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的解读
【时间】 2019年12月18日
【嘉宾】 常宁市水利局副局长吴小斌
爲加強市域內河湖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湖南省水利廳、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的通知》(湘水發〔2018〕22號)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常甯市人民政府關于宜水(常甯段)、白水(常甯段)、浯水(常甯段)、潭水(常甯段)、莊泉水等13條河流河道管理範圍的公告》。12月18日,常甯黨政門戶網記者采訪了常甯市水利局有關負責人,對公告進行現場解答。
【記者】《公告》出台的背景是?
常甯市水利局有關負責人:爲規範我市河湖管理範圍,根據《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辦法(試行)》(國土資發〔2016〕192號)《湖南省自然資源生態空間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方案(2015~2020年)》(湘辦發〔2016〕2號);《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湘辦〔2017〕13號);《水利部關于開展河湖管理範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範圍劃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號)等文件精神,開展市域內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
【記者】《公告》出台的根據是?
常甯市水利局有關負責人:根據河流管理範圍劃界標准:
(一)有堤防河段,按堤防背水側坡腳向外水平延伸10米劃定。
(二)無堤防河段,按設計洪水位線與岸邊的交界線劃定。
河湖管理範圍原則上按上述標准劃定,險工險段、壓浸平台等特殊堤段按實際情況劃定,河流上的水庫按20年一遇設計洪水位線或移民征地水位線兩者中大值劃定。
【記者】《公告》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常甯市水利局有關負責人:全市流域面積在50平方公裏以上河流,具體名錄爲宜水(常甯段)、白水(常甯段)、浯水(常甯段)、龍潭堰(常甯段)、莊泉水、橫沙江、清溪江(常甯段)、鹽湖水、涼水、潭水(常甯段)、沙水、蘭江水、板橋溪等十三條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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